改名字審批需要三個月左右。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的情形下,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上海落戶后改名字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上海落戶后改名字流程
更改名字的具體手續: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登記,然后攜帶本人戶口本、有身份證的要攜帶身份證等材料向原戶籍管理機關申請改名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小孩改名字需要的手續: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登記,然后攜帶小孩的戶口本、有身份證的要攜帶身份證等材料向原戶籍管理機關申請改名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不可以,當事人只能在遷移戶口之前或者辦理落戶之后,向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姓名更改辦理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流程參照如下: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2、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并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
5、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
6、經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_審查、所長批準后,報上一級_局批準,予以更改;變更姓名以一次為限。擴展資料: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姓名變更登記:(1)被依法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人;(2)正在被收監服刑、被勞動教養和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尚未執行完畢;(4)對于父母離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協議不成的;(5)變更后的姓名有違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誤解的。
嬰兒上戶口后可以改名字。
可以拿著出生證到派出所上戶口,然后在派出所戶籍處改名字。需孩子父母到場填表簽字雙方同意才能更改,出生證上的名字就是孩子的曾用名了,不影響出生證的使用。
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制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戶籍地是指經_機關登記的,載明于居民戶口本和身份證的戶口所在地。根據戶口登記條例和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新生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即應由戶主、親屬、撫養人等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戶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戶口遷移進行相應變更。戶籍是對自然人按戶進行登記并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記載的事項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狀況等。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公民的戶口登記項目中公民職業、服務處所、文化程度、公民婚姻狀況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或出現差錯以后可以到當地_機關申請進行變更更正登記。辦理戶口登記事項變更一般需要出示相關證明材料,并經過_機關的審核。戶口遷移證是公民的戶口所在地變動時,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往新落戶地址的憑證。由戶口遷出地的_機關(高校由校_派出所)開具。持證人到達遷入地后,須在有效期內將戶口遷移證交給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入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