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貸危機爆發以來,美國金融監管哲學發生了明顯的轉向。美國轉向強化金融監管只是理念上的改變,改革方案追求的仍然是政府監管部門的正規權力與市場約束的自發作用之間的一種平衡。以下是小編分享的金融的哲學論文,歡迎閱讀!
美國金融監管哲學的轉向及影響
[內容提要]次貸危機爆發以來,美國金融監管哲學發生了明顯的轉向。美國轉向強化金融監管只是理念上的改變,改革方案追求的仍然是政府監管部門的正規權力與市場約束的自發作用之間的一種平衡。促使轉向強化金融監管的基礎性因素是金融危機深化下出現的普遍的認知危機,與此同時,有關各方就改革方案形成了一定的初步共識也至關重要。但是,美國監管哲學的轉向將如何影響其金融監管制度的變革,尚待有關各方在現實的政治過程中進一步達成共識。
關鍵詞:美國經濟次貸危機金融監管監管哲學比較制度分析
美國爆發次貸危機以來,金融監管不力一直被認為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有必要改革金融監管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奧巴馬政府在6月17日正式提出了一項全面的金融監管改革方案,旨在重建美國金融監管的新基礎,這被認為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義,它標志著美國金融監管的理念和指導思想,或者說金融監管的哲學發生了重要轉向。本文擬對這一轉向的表現與內涵、發生的主要因素及其對于美國金融監管實踐的潛在影響等問題進行探討。
一美國金融監管哲學轉向的表現與內涵
即便是粗看奧巴馬政府的金融監管改革方案,也不難看出其中強化金融監管的傾向,其主旨在于改變此前美國金融監管制度所存在的種種缺陷,保證美國未來能夠更好地避免陷入金融危機。因此,監管哲學發生轉向似乎毋庸贅言。但是,了解次貸危機前后美國監管哲學的內在特點,更準確地把握監管哲學的轉向的內涵,還需要對奧巴馬政府的金融監管方案做進一步的觀察。
(一)簡單的觀察
顧名思義,“金融監管”應該是一種政府行為,人們因認識到金融市場有可能發生種種失靈而要求政府實施金融監管。這一監管哲學隱含著對于政府部門能夠充分矯正市場失靈的信念,金融監管的基本特點是從外部強制性地施加給被監管者。有學者稱這種安排為“硬性聯系”(hard link)的方法:從市場準入到市場退出,從業務活動范圍到相關財務指標,從審慎經營到機會主義行為,都要受到外部監管機構的督導和控制。
但是,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解除管制或放松管制(deregulation)的理念開始盛行,使這一監管哲學逐漸發生了改變。次貸危機爆發以前流行的監管哲學的主要特點是,傾向于認為政府雖有必要進行管制,但往往也會發生種種政府失靈,從而付出過高的社會成本,降低金融市場和銀行業的效率。這種監管哲學進而強調,應該更多地借助市場約束或市場紀律(market discipline)來克服監管者與被監管者的道德風險,相信在理想的監管制度下,被監管者由于擔心過分冒險將咎由自取,會從它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慮出發采取恰好符合社會利益的策略,因此,監管當局的責任和管制成本都可以下降。
在陸續廢除了一系列被認為是不合時宜的監管法規和條例之后,1999年底,美國國會以“金融服務現代化法”(The 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取代了在大蕭條期間確立的將商業銀行業務與投資銀行業務嚴格分離的格拉斯一斯蒂格爾法(The Glass-Steagall Act),標志著這種監管哲學開始大行其道。負責這一法案的參議員菲爾·格拉姆(Phil Gramm)明確地將該法案的通過看作是自由市場的勝利。在這一監管哲學下確立的金融監管制度,注重為金融工具、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創新提供盡可能寬松的監管環境,旨在通過鼓勵競爭來達到提高效率的目的。
十年后,奧巴馬政府提交國會討論的金融監管改革方案所傳達出的監管哲學與此形成了鮮明的對照,人們普遍認為這次提交的方案具有濃厚的強化監管的意味。此方案在分析了美國監管制度存在的缺陷的基礎上,提出了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全面和細致的監管改革建議,從而旨在恢復人們對金融體系的信心,保證金融穩定并保護消費者和投資者。
具體來講,方案提出的重要措施包括:加強美聯儲作為系統風險監管者的地位,授權它對所有可能影響金融穩定的金融機構進行監管;建立由財政部領導的、各家金融監管機構領導作為成員的金融服務監察委員會(Financial Services Oversight Council);建立統一的全國性銀行的監管機構(National Bank Supervisor)、消費者金融保護機構(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Agency)、全國性的保險監管機構(the Office of National Insurance),對所有銀行和銀行持股公司強化資本和審慎要求;全面實施對場外衍生產品,包括信用違約互換(CDS)交易的監管;加強對私募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的監管等等。
前后對比,“轉向”不言而喻。此次次貸危機之后金融監管哲學的轉向,恰好與大蕭條后確立的嚴格的金融監管理念相對照,是對“放松管制”的潮流的反動,必將對未來美國金融監管制度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
(二)進一步的分析
上述簡單的觀察容易給人留下一種印象,即既然此次監管哲學轉向了主張加強金融監管,那么此前對加強監管就是不重視的。類似的印象還可能包括想當然地以為此次轉向意味著要與以前的主張劃清界限。但事實并非如此簡單。
先看“轉向”發生前的情形。可以從兩方面說明,以前那種強調管制失靈、主張加強市場約束的金融監管哲學,并不是對金融監管不重視。
首先,早有研究指出,1980年代以后監管哲學偏重自由化,并出現解除管制(de-regulation)的傾向,并不是不要政府管制。其所解除管制的只是那些因金融創新而實際上已被規避了的、過時的和無效的管制條例,取而代之的不是管制的空白,而是一套新的管制條例,因此稱之為重新管制(reregulation)更加合適。易言之,每一個被人們看作是解除管制的新法案實際上都包含著新的一系列管制規定。如“1980年取消存款機構管制和貨幣控制法"(Depository Institutions Deregulation and Mone-tary Control Act)在愛德華·凱恩(Edward Kane)1982年的文章中就被稱作是“1980年再管制法”。此后美國的一系列被認為是解除管制的法案也都有相同的效果。從這個意義上講,正如托馬斯·卡吉爾(Thomas F.Cargill)和吉里安·加西亞(Gillian G.Garcia)在其著作《80年代的金融改革》中所說,“解除管制的努力并不意味著存款機構今后將在毫無管制的環境中生存,管制部門是政府的永久性的組成部分,管制者決不會放棄管制。”“……對金融體制的管制將永遠成為金融結構的組成部分”。
其次,這一金融監管哲學推崇的是最具有成本有效性的監管制度,即能夠以最小的監管成本達到同樣監管目標的制度。因此,最為理想的是能夠達到“激勵相容”(incentive compatibility)的境界,即被監管者出于自身利益的理性算計所采取的行
動,正好符合社會利益對其行動的期待。現以曾廣被看好的“事先承諾方法”(pre-commitment approach,簡寫為PCA)為例,對此進行說明。
“事先承諾”的監管安排最早是由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的經濟學家保羅·庫派(Paul H.Kupiee)和詹姆斯·奧博萊恩(James M.O&39;Brien)于1995年提出的。它的基本內容是:銀行監管者與銀行達成一項合約,在合約中,銀行承諾一個在未來一定時間之內的最大的損失數額,并據以計算資本要求。監管部門等到實際損失發生后進行比較。若發現實際損失超過承諾的損失,則對銀行加以處罰。
與傳統的監管安排不同,“事先承諾”安排具有“軟性聯系”(soft link)的特點。監管當局無須審查銀行用何種內部模型,甚至無須關注銀行運作的過程,而只須關注結果即可。這一結果又可以具有激勵相容的特點。這指的是,一方面,由于銀行不愿受到懲罰,所以它沒有動力過低地承諾損失,因為那樣一來實際損失將更容易超過承諾的損失;另一方面,由于銀行愿意盡可能多地運用其資本以追求收益,所以也沒有動力過高地承諾損失,因為那樣一來資本充足要求就會更高。也就是說,銀行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慮,會自發地按照資產損失的大小維持足夠的資本。而這也恰恰是理想情況下市場的法則。
這種“軟性聯系型”管制非常符合人們對合適的監管制度的期待。
首先,監管部門的行政成本可以降到最低。在這種安排下,監管當局不僅可以超脫于對銀行日常業務的費力不討好的監管,而且連應用內部模型管制資本充足性的框架下所需進行的“返回測試”也免去了。既無須再做瑣細的日常監管工作,還可免受“監管不力”的指責,同時又保留著作為裁判者對銀行施加懲罰的權威。毫無疑問,管制當局當然會青睞該方案。
其次,被監管者的受監管成本也可以降到最低。在這種安排下,銀行得以避免由于監管人員頻繁進行檢查或造訪而對銀行日常業務造成干擾,使銀行可以自由選擇承受它所愿承受的風險,從事它所愿從事的業務,保持自己的靈活性和活力。
1995年7月,美國聯邦儲備體系理事會發布這一方案征求意見。在紐約清算所協會(The New York Clearing House Association)的組織下,有10家銀行參與了這一監管安排的試點(Pilot)。這些銀行在與監管部門進行充分交流,了解了“事先承諾方法”的具體規則之后,開始分四個季度向監管部門報告每個季度所承諾的損失和最后實際發生的損失。試點的結果肯定了前面給出的一些結論。因此,這個方案一度被認為代表了未來金融監管制度發展的方向。
可以看出,“轉向”發生前的金融監管哲學并非對達成金融監管的最終目標不重視,而是希望以某種“激勵相容”的方式達到目標。不過這樣的境界很難實現,制度設計很難真正周全,仍以“實現承諾方法”為例具體分析這一缺陷。
“事先承諾方法”最突出的問題是沒有考慮到銀行內部的委托代理問題。該方法將銀行作為一個整體加以處理,基于銀行不愿受到懲罰這一假設來設計激勵機制,忽略了銀行內部也存在股東和經理人員的利益沖突及信息不對稱。這一委托代理問題的存在,使得經理人員可能并不在意“事先承諾方法”的懲罰,因為最終承擔損失的總是銀行股東的資本。由于有限責任,經理人員在收入上的損失很小。即使由于失職而遭到解聘,有經驗證據表明,他們往往也很容易在經理市場重新找到工作。而若冒險成功,則作為銀行經理的職業聲望和地位會陡然上升,相應的其他非貨幣收入也會大幅增加。如果代理人的目標函數中不只有貨幣收入,而且也有上述各種非貨幣收入,那么,判斷他并不會總是很在意“事先承諾方法”的懲罰就是合理的,特別是如果這種懲罰僅僅是將不利信息公開披露的話。
即使委托代理問題沒有這樣嚴重,例如,雖然總體而言銀行經理人員由于具有專業優勢而在銀行制定決策和日常業務與管理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但是,一些股東對于銀行重大決策及日常管理也可能有較大的影響力,從而有可能對代理人施加更有力的監控,使委托代理問題得以緩解。但即使如此,考慮到股東也可能具有喜冒險以求高收益的偏好,所以也就不會對經理人員的不審慎嚴加控制,“事先承諾方法”這一安排下的銀行仍然可能過分冒險、甚至會孤注一擲的基本判斷還是成立。
由此看來,“成本”易于降低,但達到監管目標的“有效性”卻不易保證。在這種情況下,轉向強調加強監管機構的作用就十分自然,而這正是新金融監管方案要達到的境界。
不過,發生“轉向”后的新的金融監管改革方案也并非如初看上去的那樣只強調了監管機構的硬性介入。在危機之中,它迫切要解決的問題是加強監管,堵塞監管制度中存在的漏洞,避免危機再次發生,所以對如何促進競爭和效率未多提及,但這并不意味著對后者的否定。正好相反,改革方案的明確目標是通過加強市場紀律來促進市場的有效運作,并對此提出了很多具體的建議。
此方案在開篇剖析危機發生的根源時就明確指出,貸款證券化的市場缺乏透明度和標準、投資者對信用評級機構的過分依賴等,促成了市場紀律的崩潰。在現在所提出的監管改革方案中,多處可見對于信息披露和加強市場透明度方面的要求,而這是保證市場經濟有效運行的最具基礎性的條件之一。舉例來說,在提出對所有場外衍生品市場進行連貫的、協調的監管的框架中,就要求增加透明度并改善市場約束,促進市場效率,并防止市場操縱、欺詐和其他市場弊端(abuses)。在加強對金融市場的管制的分析中,還提出要對信用評級機構實行更有力的管制;在加強消費者和投資者保護的部分也提出了促進透明度、簡化、公平、可核查性和開放性等要求,這些都體現了對市場約束的重視。由此可見,新的金融監管改革方案并不是一味主張加強監管機構的權力。
不可否認,在過去的監管哲學下,的確有觀點簡單化地主張監管部門應該“無為”,但是如果不能因此做到“善治”,那么,無為就只能被看作是管制當局的失職。因為,社會通過一定的公共選擇過程決定設立相應的金融監管部門,就是希望它承擔責任,發揮特定作用。如果監管部門無所作為,只關注結果而忽略過程,那就意味著監管部門選擇了推卸責任,其存在也就因此而失去了合理性。更關鍵的是,只關注結果而不去關注本來可以在銀行日常管理中及時發現和處理的問題,反而會使得本來可以避免的危機更容易發生。
而在新的監管哲學下,加強監管部門的權力也不只是為樹立權威,而是為了更好地落實精心制定的管制條例,是為了確保市場的公平競爭和有效運作。實際上,強調市場約束的監管哲學的一些具體思想和監管的技術手段,已經成為人們分析問題的共同的知識背景,這保證了監管部門在權力加強的同時,也受到必要的制約。
認識到問題的復雜性,對于金融監管哲學發生的轉向就不應只持有簡單的理解,更不能依據這種理解來觀察或要求新監管哲學下的監管政策和制度設計。這意味著,在做出金融監管哲學發生了轉向的判斷的同時,有必要避免僅從簡單的觀察出發做出表面化的判斷,而是應該有更持平的理解,認識到所發生的轉向只是監管理念側
重點或立足點的轉變。而在金融監管的過程中,只有微妙地把握好管制部門正規權力的實施與市場約束的自發作用之間的平衡,才能真正實現監管的目標,無論哪種監管哲學都是如此。
二促使美國金融監管哲學轉向的因素
乍看起來,此次美國金融監管哲學的轉向發生在次貸危機爆發以后,因此,金融危機的不斷深化可以說是驅動因素。歷史地看,也正是1929~1933年的大蕭條導致了嚴格的金融監管制度的確立。但僅僅是金融危機本身并不足以引發監管哲學的轉向,更相關的促進因素是金融危機使得人們對原有監管哲學產生了懷疑,發生了普遍的認知危機。另外,如果人們不能就改革方案達成初步的共識,也談不上監管哲學發生轉向。
(一)基礎性因素:普遍的認知危機的發生
次貸危機本身并不足以促使監管哲學發生轉向。次貸危機的爆發與深化引發了人們對于政府與市場關系的新一輪討論。因為在此次危機中市場失靈的情況十分明顯,所以人們從一開始就認識到這一點,甚至還有觀察家斷言這是自由市場經濟的終結。不過很快就出現為自由市場經濟辯護的看法,強調它并未被終結,甚至還有觀點進一步斷言,次貸危機的真正原因乃是政府失靈,是政府錯誤的政策所致。具體地說,這部分人認為,美國政府長期推行的低利率政策和鼓勵向信用級別不夠的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政策,才是真正的罪魁禍首。若人們普遍持有后一種看法,則不會發生監管哲學的轉向。
如果只是少數人,哪怕是具有社會影響力的人物,對原有監管哲學提出批評,而沒有社會共識的呼應,那么,他們的觀點也就只能是曲高和寡。事實上,在次貸危機爆發之前,諾貝爾獎獲得者約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和“金融大鱷”喬治·索羅斯(George J.Soros)就曾批評過“市場原教旨主義”。
斯蒂格利茨注意到現實中存在著某種市場原教旨主義的傾向,他用“無名氏定理”(Folk Theorem)對此進行概括。這種定理斷言,政府能夠做到的任何事,私人都可以做到,甚至可以做得更好。該定理的另一個版本也廣泛流行:即使市場的表現比較壞,但政府的表現一定更壞。持這一立場的人往往將自由市場作為意識形態加以捍衛,無視或故意忽視經濟學中對市場失靈的理論分析。斯蒂格利茨在其著作中明確批判這種市場原教旨主義觀點,他說:“與那些宣稱是亞當·斯密遲到的追隨者的人們相比較,亞當·斯密對于市場的局限性的了解要比他們清楚得多……。”
索羅斯對市場原教旨主義也有專門批判。他認為,該市場原教旨主義堅信“如果允許人們追求自己狹隘的私利,公眾的利益可以得到最大化。在19世紀,這被稱為自由放任(laissez faire),現在我為之取了一個更為當代化的名字——市場原教旨主義。”
在索羅斯看來,這種市場原教旨主義是一個錯誤和危險的意識形態,這至少表現為如下兩個方面。第一,它嚴重誤解了金融市場的運作方式。它假定市場會趨向均衡,而此均衡會保證資源的最優配置;第二,通過將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等同,市場原教旨主義為追求私利者賦予了道德品質。但是,如果金融市場并不趨向于均衡,私人利益就不會等同于公眾利益。如果對之不加干涉,金融市場容易走向使社會分裂的極端。而給市場機制賦予道德品質就更加錯誤了。由于市場原教旨主義者聲稱公共利益可以通過允許人們追逐自我利益得到最好的實現,這就抹殺了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的區別。其結果不是完全競爭,而是裙帶資本主義。有錢有勢的人在享受他們的特權地位時認為自己的行為在道德上是無懈可擊的。
索羅斯還指出,市場原教旨主義者一直力圖說明政策的正確目標是為了效率和經濟發展的需要而保護市場免于管制。但這個論斷是建立在錯誤的邏輯基礎上的。并不能因為管制得不完美,就推論出無管制的市場是完美的。這就是市場原教旨主義者的信念錯誤所在。
這些觀點雖然鮮明而尖銳,但是他們提出后基本上沒有產生社會影響。直到次貸危機爆發后,才出現了對此前流行的金融監管哲學的“普遍的認知危機”,而這成為促使監管哲學發生轉向的基礎性因素??梢越栌帽容^制度分析(Comparative Insti-tutional Analysis)的理論框架,對這種認知危機的普遍性加以把握。
比較制度分析把參與者及其行動集合稱為博弈的“域”(domain),以此作為展開分析的基本單元。在“域”內,所有參與人在一個時期所選擇的行動被定義為一個行動組合。把規定每個行動組合產生報酬分配結果的規則(功能)稱為博弈的外生性規則。給定博弈的這些特征,每個參與人都試圖使其報酬最大化。不過,最終結果不能由單個人的行動單獨決定,每個參與人最優的行動決策取決于別人的決策。
比較制度分析關注六種基本的“域”類型,即共有資源域(Commons Domain)、交易域(經濟交換域)、組織域、組織場(介于交易域和組織域之間)、政治域,以及社會交換域。這些不同的“域”既相互獨立、有其自身的規律和特征,又相互聯系、相互嵌入。一種經濟可認為是由不同域——共有資源、經濟和社會交換、組織和政治——的混合體組成的,其中有些相互重疊和交叉,有些也可能寓于其他域之中。
當參與者發現現行決策規則相對來說不能產生令人滿意的結果時,一種普遍的認知危機便會出現。在次貸危機爆發以來金融危機不斷深化的過程中,可以看到上述諸域都出現了這樣那樣的認知危機。比如,在經濟交換域,一系列違約發生,先是窮人借款者違約,然后是住房抵押貸款放貸機構的違約,繼而是大型投資銀行紛紛陷入困境。原來是相信交易雙方會對自己的決策承擔責任,但是危機發生時發現,當事方有可能無力承擔責任,那么當初是不是不應該給予他們過多的自由?又如,在組織域,金融機構的風險控制和管理不充分,內部治理存在嚴重缺陷;在共有資源域,由于單個金融機構的倒閉具有越來越大的系統風險,所以不得不動用公共資金救助,這種救助接二連三,規模巨大,道德風險問題突出;在社會交換域,出問題的金融機構被查出欺詐等行為,但高管仍然領取高額薪酬、獎金和分紅;在政治域,監管機構和政府其他機構遭遇監管不力的指責。凡此種種,都很自然地導致期待政府做得更早、更多和更好,包括呼吁政府加強金融監管。普遍的認知危機隨著金融危機的深化而加強,是促使金融監管哲學發生轉向的基礎性因素。
(二)關鍵因素:各方就改革方案形成初步共識
僅有普遍的認知危機仍不足以導致監管哲學發生轉向,如果沒有就改革方向達成初步共識,也不會發生有意義的轉向。
回到比較制度分析的框架,在出現普遍的認知危機后,參與者會開始尋找新的主觀模型,開始致力于較大幅度地修改或重設規則系統,搜尋和試驗新的決策規則,直到實現新的均衡為止。因此,制度變遷過程可以理解為參與者協同修正其共有信念(shared beliefs)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人們有可能在不同的“域”協調其策略,這將導致出現人們單獨在不同的“域”分別做決策的情形下所不能產生的制度;也有可
能因為受有關因素制約,無法在不同的“域”協調其策略。但即使如此,人們的決策在參數上仍然會受到其他“域”流行的決策規則的影響。奧巴馬政府金融監管改革方案的形成正是廣泛協商之后的產物,反映了總統金融市場工作小組、國會議員、學者、消費者、投資顧問、社區為基礎的組織、商業社區,以及產業和市場參與者的意見。
有關參與者“修正”自己信念時,會注意了解和學習已有的相關理論研究成果和成功的實踐經驗。在金融監管的制度結構方面,恰好存在這樣的備選先例,如邁克爾·泰勒(Michael Taylor)1995年曾提出“雙峰”(Twin Peaks)模式,即設立兩個最高的金融監管機構對金融機構和體系進行監管,又如查爾斯·古德哈特(Charles A.E.Goodhart)等人1997年提出按照監管目標和不同金融機構特點設計更復雜的制度結構。這里不妨稍作瀏覽,以期將這兩種思路與奧巴馬政府的改革方案進行簡要的對比。
泰勒主張成立兩家在職能上相互補充的監管機構,一家是針對金融領域里的系統風險進行審慎監管的機構,可稱之為“金融穩定委員會”;另一家是針對金融機構的機會主義行為進行合規監管的機構,可稱之為“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在他看來,以往清晰地區別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的監管制度已經不再是最好的監管金融體系的方式了,因為上述區別已經變得越來越無關緊要,如果仍然強調傳統的區別就會導致不同管轄權下的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非中性或不公平。而金融機構之間差異的縮小,以及金融超大型企業(financial conglomerates)的出現,系統風險的范圍擴大了,這就要求金融監管能夠從更廣泛的視角看問題。所以金融穩定委員會應面向所有可能引發系統危機的金融機構加強審慎性監管,保證金融體系的健全。泰勒認為,雙峰式的監管模式可以避免監管職能在不同監管部門之間的重疊,并解決金融監管目標等方面的矛盾沖突。雖然這一模式中也存在一定的灰色區域,但泰勒相信,其中的異常與矛盾現象要比其他模式更少。
泰勒的模式得到了一些響應,如1997年4月,澳大利亞的沃利斯咨詢委員會(Wallis Committee of Inquiry)提出了與雙峰模式類似的建議,即主張成立一個專門針對金融機構行為的監管者和一個專門對所有金融機構進行審慎監管的機構。
古德哈特等人描述了另一類既考慮了不同金融機構之間的差異,又考慮了不同監管目標的制度結構,基本思想是設立六個監管部門,分別是:①單一的針對存款放款機構系統風險的系統監管者;②獨立的針對證券商、保險公司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保持持續清償能力的審慎監管者;③單一的針對批發金融業務的行為監管者;④單一的針對零售金融業務的行為監管者;⑤交易所的自我監管;⑥保證競爭性公平的監管部門。
分別設立①②兩種監管機構主要是考慮到以下因素。首先,存款機構,特別是商業銀行,在金融體系中的地位仍然是最為根本和無法替代的,它們也是最容易引發系統危機的根源;其次,一般認為不應使公共安全網的覆蓋范圍擴大到將證券商、保險商等從事高風險活動的金融機構也包括進來,以免加大有關的道德風險。
將③④兩家監管機構分別設立主要是考慮到在零售性金融服務業里的信息不對稱現象及相應的委托代理問題尤其嚴重,表現在很多方面。如,單個消費者獲取信息的成本更高、交易技巧和機會更為有限,對所達成的金融合約的價值可能不甚了了;單個消費者與金融機構之間的博弈缺少重復性,因而不易從經驗中不斷學習等,因此極有必要與批發性金融服務業區別開來,予以特別關注和保護。
將奧巴馬政府新推出的金融監管改革方案與上述方案進行對比,不難發現相通之處和不同之處。在系統性風險的監管者的設置和消費者保護機構的設置上,奧巴馬政府的新方案與泰勒的設計基本一致。特別是系統風險監管者,不僅針對銀行和其他儲蓄機構,而且也針對其他有可能導致金融系統不穩定的機構,改革方案將這些機構界定為第一層金融控股公司(Tier 1 FHC),納入系統風險防范的監管體系。古德哈特等人建議的只將商業銀行納入防范系統風險的公共安全網的主張,顯然忽視了近些年來金融創新環境的變化,未考慮到其他金融機構業務的創新和擴張已經加大了金融市場系統風險這一現實。
與泰勒模式不同的是,此次美國改革的目標模式并不是“雙峰”結構,而是保留了一些其他“最高”級別的監管機構,如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還有新合并成立的全國性銀行的監管機構(NBS)等,看上去和古德哈特等人建議的模式有些形似,應該說是結合美國的具體情況和此次危機表現出的具體特點做出的調整。
毋庸置疑,在發生普遍的認知危機后,已有的理論研究成果和相關成功實踐有助于促使人們就改革方案達成初步共識,從而才有可能促使金融監管哲學的轉向得到落實。
三美國金融監管哲學轉向的影響
既然促使金融監管哲學轉向的因素之一是對原有制度的規則體系出現了普遍的認知危機,那么,這一轉向就應該會影響到新的規則體系的形成和確立。因此,期待看到監管哲學的轉向對金融監管實踐產生影響是順理成章的。但是,在這方面產生切實的影響,卻又不是一蹴而就的,還有待有關參與者在具體改革方案方面逐漸達成進一步的共識。
比較制度分析將轉型期劃分為兩個階段:一個是相對短而混亂的制度危機階段,其中急速的環境變化(或內部危機)引發了超過臨界規模的參與者的認知危機,各種不同的決策以一定規模進行著實驗;另一個是各種決策規則都在“進化選擇壓力”的作用下接受進化考驗的階段。隨著某些決策在進化過程中逐漸上升為主導地位后,才進入到制度穩定階段。這一轉型過程的時間長短無法簡單確定,取決于有關“域”的制度變遷的速度,所牽涉的“域”越多,整個制度變遷的過程就會相對更長。
美國金融監管改革所牽涉的“域”不可謂不多,這將不可避免地影響到改革的推進速度。在奧巴馬政府將其金融監管改革方案提交國會以后,實際上只是開啟了有關參與者關于新決策的協調或博弈過程。為縮短這一過程,可以看到,與上屆政府提出的改革方案相比,奧巴馬政府的方案已有了一定的讓步和妥協,比如州政府的權利得到了更多的尊重,也不再主張將證券交易委員會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合并等。但是,在國會的聽證期間,仍然遭遇到尖銳的反對意見。而且,反對的意見不僅來自被監管的金融機構,而且也來自不同的監管機構。人們普遍預計,圍繞具體監管改革立法的爭議將會持續下去,達到均衡還尚待時日。但重要的是,在新的金融監管哲學下已經開始了由“信念”的收斂到“實際決策”的收斂進程。
下一頁分享更優秀的>>>金融的哲學論文p副標題e
金融危機的哲學反思
[摘要]透過這場全球 金融 危機的表面現象,筆者力圖對與之相關的 社會 發展 規律 、 經濟 倫理、危機 管理、和諧世界建設四個問題進行 哲學 反思。
[關鍵詞]金融危機哲學反思社會發展規律經濟倫理危機管理和諧世界
發源于美國金融危機的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使全球經濟增長速度放緩,各國紛紛放松經濟政策以增強市場信心,刺激消費和投資需求,同時搭建合作平臺以共同應對這場危機。探究這場金融危機的產生根源、影響、應對之策及其啟示成為時下的 熱點問題。透過這場全球金融危機的表面現象,筆者力圖對與之相關的四個問題進行哲學反思。
一、社會發展規律問題
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后。有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馬克思的《資本論》再度成為一些資本主義國家的暢銷書,這說明了這部偉大著作所闡述的真知灼見在今天仍然具有說服力。這次全球金融危機發端于美國這個世界上最大的資本主義國家。事后,人們紛紛探究其產生根源。其實,馬克思對此早已作出 科學 結論:資本主義制度是資本主義內部一切沖突和失衡的根源。
馬克思的《資本論》以商品內在矛盾的演繹作為邏輯起點,正是基于資本主義的客觀的基本事實:資本的擴張和控制涉及一切領域。受競爭壓力和追逐利潤的動機所驅使,資本的本性通過人格化的力量得以體現并努力保持資本的運動狀態。強化這種運動趨勢以突破某種程度的臨界點,勢必導致壟斷取代自由競爭而成為資本主義社會的基本經濟特征。顯而易見,這次金融危機使人們對馬克思主義的科學思想和預言有了更加深刻的 體會。
資本是剝削活勞動的工具,資本家是資本的人格化,貪婪和冒險是其本性。這種本性之所以產生巨大的破壞力,可以追溯到生產社會化的無條件要求和資本家對生產資料私有化的頑固堅持所形成的根本性矛盾,換言之,生產力的發展要求與資本家追求利潤的狹隘目標的沖突不斷加深。對此,這次金融危機作了進一步的生動詮釋和昭示。盡管當今的資本主義在生產關系上進行了一些局部的調整,但是它無法從長期的角度有效地調整生產與消費的沖突,改變資本主義社會的 歷史 局限性和過渡性的命運。20世紀曾有一些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學家明確提出需求創造供給、有效需求等理論,他們雖然顛倒了供給決定需求的客觀規律,但是在無意之中揭露了資本主義生產擴大與實際需求之間的矛盾。為了解決這一矛盾,資本主義對經濟基礎和上層 建筑采取了一些改良措施,卻收效甚微,周期性的經濟危機便是明證。
近幾年來,一些資本主義國家為了滿足壟斷資本盈利的需要,創新了許多金融產品,刺激消費和投資需求,一度營造了經濟繁榮的假象,但其經濟泡沫終究破碎。探究其根源,表面上是金融創新、金融監管、虛擬經濟偏離了正常的運行軌道,實質上是資本盈利的貪婪本性與實際需求的矛盾導致宏觀經濟比例關系嚴重失衡的惡果累積以一種極端和強制的方式所進行的能量釋放。正是這種實質性的因素支配表面性的因素,并使后者成為一種必然。由此可見,資本主義的局部性調整措施阻擋不了社會發展規律的作用,資本主義容納社會生產力發展的空間日益縮小,社會生產力無限發展的內在要求最終必然要突破資本主義的束縛,資本主義最終讓位于高級社會形態。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是社會發展規律,資本主義的最終結局是這一規律作用的結果。
從金融危機中我們可以看到資本主義的經濟波動根源及其前途,進而深刻理解馬克思主義的社會發展規律的科學理論。
二、經濟倫理問題
經濟倫理的核心問題是對經濟發展的規范和價值問題予以哲學考量。這次全球金融危機在一個側面上可以表征為經濟倫理的缺失,其所凸顯的主要問題是將生產與消費、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等方面的關系本末倒置。
樹立正確的消費倫理觀,進行適度消費,是維系生產和消費的良性循環關系的必要條件。否則,將導致經濟生態 環境的破壞。在美國等資本主義國家所表現出來的生產與消費關系的倒置是有必然性的,但這種必然不是為資本主義社會的永恒存在提供某種可靠的保證,而是蘊含資本主義社會終將被高級社會形態所替代的不可避免的發展趨勢。
生產決定消費、消費反作用于生產,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經濟規律。這次金融危機清楚地演繹了資本主義制度下生產和消費的扭曲關系:生產受制于消費,而過度的信貸消費卻破壞了生產秩序和生產力的發展。究其實質,這次金融危機仍然是生產與消費的比例關系失衡的危機,歸根結底是生產相對于有效的消費需求能力過剩的危機。生產相對過剩的危機其實就是經濟倫理的危機,從中折射出勞動異化和消費異化的深層次問題。在資本主義社會中,由于喪失生產資料,勞動者對自己的勞動力的使用權缺乏自主權,進而對勞動成果的分配缺乏足夠的話語權。勞動的異化決定了消費的異化。資本主義所有制決定了勞動者的消費活動是對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維持和再造。勞動和消費的異化強化了資本拜物教,而資本的本性不是滿足勞動者的消費需要,貪婪和冒險的本性使資本的運動無視實際消費能力的制約。當資本的盲目擴張運動超過一定程度時,實現商品價值的驚險跳躍成為資本家難以逾越的鴻溝,最后只得求助于國家的力量。但是國家壟斷資本主義并不是資本家的救命稻草,它所累積的資本主義基本矛盾增加了以后的危機的破壞力。這一點已經為資本主義危機史所證明。
金融危機所體現的經濟倫理缺失還存在于虛擬經濟和實體經濟的失衡發展。實體經濟決定虛擬經濟,而不是相反。如果虛擬經濟相對于實體經濟超前發展,就會引起投機之風盛行、道德風險加劇,給經濟增長的后勁埋下隱患。
美國等西方國家的這種經濟發展模式受到了人本主義的哲學思潮的深刻影響。人本主義是與科學主義相對立的西方哲學思潮,在美國等西方國家具有廣泛的影響力。人本主義反對科學理性,往往通過非理性的形式強調人的主體地位,這也就難怪以人本主義為圭皋的一些西方國家的經濟發展框架中非常突出超前消費和借貸消費對經濟的拉動作用,甚至發展至過度、超量和比例失衡的悖論怪圈之中。 實踐證明,通過過度的金融創新、虛擬經濟發展來實現超前消費的拉動作用是難以持續的。毋庸諱言,產生這次金融危機的原因之一是金融衍生產品的過度創新。復雜的交易模型和高杠桿率的交易模式使得價格機制的 聯系非常緊密,并且所配置資產的價格的相關性為正,使得預期資產價格的波動率增加,信用鏈條斷裂的風險也隨之增加。一些市場主體甚至是國家主體在金融危機中出現了誠信和信用危機。
經濟倫理不是可有可無的,基本道德價值觀的嚴重缺失,不僅阻礙經濟發展,而且損害經濟發展的人文價值。
三、危機管理問題
全球金融危機從爆發到應對和善后的全過程是危機管理的過程。一個良好的危機管理系統由防范、預警、應急、善后評估、自我完善等機制有機構成。為了使國際危機管理能夠科學、高效和有序地開展,國際社會需要 總結 這次金融危機的國際合作的 經驗和教訓,進一步完善有關國際危機管理體系中信息的溝通與分享、各方力量的協調和整合、分歧與共識的妥善處理、協商和效率的平衡、奉獻和責任的統一等方面的機制。
一些國家的 金融 監管存在缺失和滯后的問題,對這次金融危機的爆發和蔓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金融監管是危機 管理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之一。做好危機管理 工作離不開完善金融監管體制。完善金融監管體制,首先要強化風險意識和危機意識,其次要完善監管手段,最后對金融監管的領域做到全面化,避免出現監管真空。
金融危機的爆發與一些國家高估自由市場作用、放松金融監管有著密切的 聯系。自由市場論完全否定了政府對 經濟 進行宏觀管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只強調市場機制是經濟資源配置的唯一手段,片面地認為市場能夠很好地解決生產什么、如何生產、何時生產和為誰生產四個基本經濟學問題,而對市場調節機制的自發性和滯后性的缺陷熟視無睹。
金融危機提供了一個有益的啟示:市場管理常態化是危機管理的前沿和基礎性工程。對市場進行有效和高效的管理,是后市場經濟時代必然的趨勢。管理市場,使之健康有序運行,需要發揮微觀市場主體、中介 組織和政府的積極性,也需要發揮自律和他律兩個效應。為此需要在信息、產權、監管和反饋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體制。
以上所述主要側重于危機管理的技術層面。做好危機管理的工作還需要探究其核心價值理念,即 發展 的價值觀。特定 社會的 實踐活動是合 規律 性與合目的性相統一的主觀見之于客觀的物質性活動,是真理標準和價值標準的統一體。金融和經濟的運行也是如此。金融和經濟實踐活動如果不能消除勞動異化、消費異化乃至人際關系異化,那么其發展終究是難以為繼的。
人既是手段,也是目的。只有將處于核心地位的發展價值觀充分體現于危機管理系統之中,才能從根本上有效地解決危機問題,這也是此次金融危機的 哲學 反思之一。
四、和諧世界建設的問題
和諧世界的理念是 中國 優秀傳統 文化和當代時代特征相結合的產物,是處理國際 政治 、經濟和文化關系的 科學 原則和目標,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支持,具有很強的生命力。
金融危機對世界經濟增長率下降的放大效應來源于經濟全球化。經濟全球化是人類社會生產力發展的要求和結果,勢所必然。但是當前的經濟全球化受資本主義主導地位的影響而沒有成為構建和諧世界的有效途徑。因此經濟全球化利弊互現,挑戰和機遇并存。舊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是世界不和諧的根源,而去年爆發的全球金融危機的根源在于世界的不和諧,并且由于一些國家在應對危機過程中采取以鄰為壑的態度和政策,又加劇了世界不和諧。
和諧世界的建設不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可能性。如果世界不和諧,一些全球性的重大問題就難以得到根本解決,人類社會就難以持續發展。當前,美國的超級大國的地位受到更多的質疑和挑戰,全球金融危機之后美國的實力和國際地位受到進一步的削弱,世界多極化的趨勢有所增強,這為實現國際關系民主化和平等化、構建和諧世界創造了有利條件。
總而言之,對于經濟全球化,應該以辯證的眼光、積極的態度和合理的機制來實現平等發展、互利共贏的理想目標。差異不是對立的理由,更不是對立的根源,也不是干涉別國內政、侵犯別國利益甚至妄圖消除多樣性的借口。國際社會需要求同存異的共識和機制,以此推進和諧世界的建設。那種妄圖以犧牲別國發展為代價來謀求本國發展的冷戰思維不符合時代發展潮流,應予以堅決擯棄。
這次全球金融危機源于美國金融危機,美國利用美元的國際計價貨幣和國際儲備貨幣的地位向別國轉嫁國內金融危機,使美國的國際債務價值大幅度縮水,給國際社會造成了惡劣的影響,這是不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舊秩序的產物和體現。為此,國際社會正在以此為契機,重新整合力量,預計英美等國的國際影響力會有所削弱。此次全球金融危機暴露了資本主義主導的經濟全球化所存在的嚴重缺陷,以美元為主導的國際金融體系也因此受到了嚴峻挑戰,重塑國際金融體系成為多數國家的愿望和利益訴求。
的全球金融危機推動了國際格局繼續朝著多極化的方向發生變動,單級格局主張在國際社會的影響力日益削弱。而中國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機中經濟增長率依然保持在較高水平,創造了經濟增長的奇跡,并且與國際社會進行積極的交流和合作,承擔了相應的國際責任,表現出負責任大國的良好國際形象,中國的國際影響力與日俱增。在錯綜復雜的國際形勢中,中國可以而且能夠為推動和諧世界的建設作出貢獻。
看了“金融的哲學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