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社會,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的剝削、壓榨、掠奪,使得百姓生活舉步維艱。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中國古代歷史論文的相關文章,歡迎閱讀!
中國古代民生的歷史考察
【摘要】中國古代社會,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的剝削、壓榨、掠奪,使得百姓生活舉步維艱。廣大民眾為維護其基本的生存權與統治階級進行過生死博弈,但新王朝不但承襲了舊王朝的各種規章制度,而且往往對廣大農民實施著殘酷的封建剝削,民不聊生似乎成了中國古代歷史的一種常態。
【關鍵詞】中國古代 民生 歷史狀況
民生的基本內涵
中國民生思想源遠流長,萌于西周,成于春秋,盛于明清。“民生”語出《左傳&12539;宣公十三年》:“民生在勤,勤則不匱。”意為人民只有勤于勞作,社會的生存、國民的生計、人民的生命才有保障,其要義是滿足人民生存發展的基本需求。《尚書&12539;五子之歌》所言“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孔子視“裕民”為仁政:“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①荀子提出“下富則上富”的哲學命題:“自古及今,未有窮其下而能無危者也。”②《國語&12539;楚語上》警示:“民乏財用,不亡何待?”不難看出,中國自古以來就將“民生”與“國計”相提并論。民生問題一直與國家發展存在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古代先賢無不把重視民生視為經世治國的最高境界。
中國古代民生的歷史狀況
自有人類,衣食住行就成為了人們生活的必需。在原始社會,生產力不發達,物質生產不豐富,民生問題的內容也相對簡單,具體的表現形式就是大家如何團結起來保證生命安全、共同勞動以獲取食物和保證食物共享。進入階級社會,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的剝削、壓榨、掠奪,使得百姓的生活舉步維艱。統治階級圍繞土地,對賦稅制度進行了多次調整和變化。
中國自古就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民占大多數,農民穩,天下安。從人們熟知的經、史文獻史料中,可以得知古代中國農民的生存狀況。
《詩經&12539;七月》是一首極古老的農事詩,“六月食郁及&65533;,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剝棗,十月獲稻”,“七月食瓜,八月斷壺,九月叔苴。”詩大抵是說的苦菜、野果、葫蘆、麻子這一類好東西,全歸主人所有。從詩中看到,詩人既嗟嘆了農夫的辛勞,又揭露了統治者“公”和“公子”享受了農夫們的勞動成果。同樣,著名的如《詩經&12539;伐檀》這首詩更是發出了勞動者對剝削者不勞而獲、坐享其成的責問。《詩經》忠實而細致地描繪了從氏族公社轉化來的氏族奴隸制度的民生情況,可以說是一首首飽含血淚的奴隸之歌。
在封建枷鎖下,農民大抵是從以前的村社成員和庶人轉化而來。先秦文獻頻頻提到這類農民,說他們大約占有百畝之田。如所謂“一夫挾五口,治田百畝。”“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饑矣。”“故家,五畝宅,百畝田,務其業而勿奪其時,所以富之也。”③這樣一個農戶,即使能夠占有百畝之田,也過著極其低下的生活。
公元前594年,魯國季孫氏掌權時頒布了“初稅畝”的法令,開始了按田畝征稅。戰國初魏相李悝計算說,五口之家種田百畝,畝產一石半粟,收成一百五十石。除去十五石的“什一之稅”,全年九十石的口糧,余糧用來穿衣還不足四百五十錢,至于疾病死喪之費更不必說了。所以,春秋末思想家老子說,“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
完成了歷史統一的秦朝,頒布了“黔首自實田”的法令,使更多的自耕農民成為編戶齊民,承擔封建國家的賦役。農民三分之二以上的收成,即所謂“太半之賦”④,被秦統治者所攫占,以致“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績不足衣服”。
西漢自前155年以后,農民承擔著三十稅一的田賦,這種田賦主要的是谷物,另外還繳納&65533;禾。而徭役更成為農民的禍患。漢代規定,自二十三歲至五十六歲的男丁,每年要到官府服無償勞役一個月。不服役的,則交納錢三百,由官府雇人擔當。晁錯估計,小農戶為官府服役的“不下二人”,于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之外,承擔官府各種雜役,不僅一年到頭不得休息,而且經常妨礙農時。碰上水旱災荒,“急政暴賦”,農民就只有陷入“倍稱之息”的高利貸盤剝之中,以至“賣田宅,鬻子孫”⑤。
東漢貴族豪強對土地兼并猛烈,奴役著眾多“徒附”(依附農民)。外戚梁冀專權之時,利用政治暴力公開掠奪,霸占幾千良民,充作自己的奴婢,稱他們是“自賣人”。繼外戚而起的宦官集團,更是憑借政治特權而暴發起來的土地勢力。漢桓帝初年的蘇康、管霸占固“天下良田美業,山林湖澤,民庶貧困”,單超等所謂“五侯宗族賓客,虐遍天下,民不堪命”;甚至“多取良人美女,以為姬妾”,逼死人命,不絕于史書。
東漢豪族及其繼承者――魏晉南北朝士族,他們利用分裂割據形勢,激烈地爭奪土地財富,農民所受的壓迫剝削極為嚴重。如會稽“山陰一縣,課戶二萬,其民資不滿三千者,殆將居半。……凡有資者多是士人復除。其貧極者,悉皆露戶役民”。史稱:“浙東五郡,丁稅一千,乃有質賣妻兒,以充此限。”會稽山陰縣戶口眾多,人民資產的情形在浙東地區具有典型性,浙東五郡在揚州地區也具有代表性。山陰縣貧苦農民全部家產不滿三千的占課戶的一半,浙東五郡農民出丁稅一千,便弄得傾家蕩產,足見農民貧困至極。特別是北魏統一以前,北方戰亂相尋,災禍不絕,造成我國歷史上人民空前的流離轉徙與大量死亡,饑民遍野,餓殍滿道。
隋開皇年間,有些老百姓是“豆屑雜糠”以食。煬帝時,因封建統治集團苛暴的徭役和殘酷的榨取,人民難以為生,“父母不保其赤子,夫妻相棄于匡床”。在父子、夫婦都不能相保的情況下,死亡甚多。
唐朝的賦稅,除經常的租庸調而外,還巧立各種名目,多方榨取,迫得人民喘不過氣來,農民不得不賣田典宅,妻離子散,輾轉逃亡者相繼,掙扎在死亡線上。“朱門酒肉臭,路有凍尸骨。”唐朝思想家、文學家柳宗元在永州所著的《捕蛇者說》,借捕蛇者之口,發出了“苛政猛于虎”的悲憤之聲。
北宋淳化四年,兩川大旱,官府賦斂急迫,逼得農民失業,不能自存。
南宋政府的賦稅急劇猛增,除正稅外,有所謂和糴米與正稅等。還有什么“對糴”、“借糴”、“補糴”,向農民反復訛詐。同時,還不斷實行預借的辦法,逼迫農民提前交納賦稅。農村中的第四、第五等戶“多是掘草根而食”⑥。
明代隨著土地兼并的激烈進行,大多數田產落到了王公貴族、官僚地主手里。按道理說,農民失去了土地也就不該再承擔田稅,實則不然,由于國家財政的破產和為應付日益增多的軍費開支,賦稅加派不已,小民“產去糧存”,“以致阡陌其田者無升合之稅,稅至數十石者地鮮立錐。”
上文剪輯的這些歷史片斷,只能算是冰山一角。通過這些片斷,雖說不能直接觸摸與理解當時民眾的生活感受,但可以體貼地理解當時社會的真實狀態。
整個封建時代,也或多或少地出現過統治者重視民生、改善民生的現象。在封建制度下,農民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少量的生產生活資料,但是這遠不能滿足農民階級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農民階級需要依靠租種地主階級的土地來維持生計,這樣,封建社會的民生問題出現了,就是解決減租和農民吃飯的問題。在建朝之初,統治階級對農民基本都是執行“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策略,經濟發展,社會穩定,農民安居樂業,出現“文景之治”、“貞觀之治”、“開元盛世”、“康乾盛世”的太平景象。但是大多數時期,地主階級和奴隸主階級一樣,他們最關心的是從農民身上如何榨取更多的血汗。漢高祖的“休養生息”、光武帝的“光武中興”、唐朝楊炎提出的兩稅法、宋朝王安石變法、明朝張居正提出的“一條鞭法”、清朝雍正年間實行的“攤丁入畝”等政策的調整,一定程度上帶來了當時社會的相對穩定與和諧,實屬難能可貴。但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封建剝削關系下,解決農民耕者有其田問題是根本不可能的,實際上減租也是不可能的,相反是增租和苛捐雜稅,給廣大農民造成極大痛苦。民生希望徹底破產的時候,脫離了土地的農民,為了生存下去,在萬般無奈之下被“逼上梁山”,演繹了不知多少次波瀾壯闊的起義。尤其是兩宋時期的“均貧富”和明末時期的“均田免糧”等農民起義的口號,都直接表達了農民階級渴望獲得土地和改善民生的要求。農民起義雖被鎮壓了,但新王朝的統治階級又重新卷入了封建制度的漩渦。每個新王朝不但承襲了舊王朝的各種規章制度,而且往往變得更加專制。
結 語
通過翻檢歷史典籍,我們發現民生問題在中國歷史長河中很少受到過統治者真正的重視,無論是封建盛世和還是農民起義都無法改變封建制度的本質,也就無法徹底解決封建時代的民生問題。相反,民不聊生似乎成了中國歷史的一種常態。生活在秦始皇統治下的“黔首”與生活在兩千多年后大清朝統治下的黎民百姓,除了在服飾、裝束、用度上有一些差異之外,其生活的實質沒有發生多大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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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中國古代的民本思想及其歷史價值
內容 提要:民本思想是 中國 優秀傳統 文化寶庫中重要的思想資源。它發端于商周 時代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突出體現了這一時代 政治 生活中的原始民主制色彩。
在秦漢以后的中國封建 社會 ,民本思想雖然仍是重要的官方意識,但兩千多年中國封建社會的政治生態實際是對民本思想的無情嘲弄。統治階級雖然認識到自己和民眾是舟和水的關系,希望民眾能夠安居樂業,實現“本固邦寧”的政治目標,但這種愿望在以階級剝削為前提的封建 經濟 基礎和上層 建筑的沖擊下根本無法實現,民本思想在長期的封建社會政治生活中也就逐漸演變為一句“口惠而實不至”的政治空話。
民本思想雖然在封建社會沒有實現的條件,但它對中國 歷史 的 發展 還是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特別是在中國傳統思想文化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不僅哺育了一大批關心民眾疾苦的思想家、 文學家和政治家,而且在中國社會從傳統走向 現代 的轉型過程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在近代中國,它被進步人士注入新的 理論 內容,與西方“民主”相嫁接,成為推動中國社會進步的重要思想武器。我們有理由相信,“以民為本”的思想在社會主義中國將真正煥發出新的光輝。
民本思想是中國傳統文化中源遠流長的珍貴歷史遺產。它的產生可以追溯到早期國家形成的肇始,它的內涵隨著歷史的發展不斷豐富并有所衍變。近代以來,民本思想從封建統治階級治國安邦的官方意識形態轉變為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重要思想武器,特別是中國共產黨批判地繼承歷史遺產,賦予民本思想以全新的理論內容。今天,梳理中國古代民本思想的文化內涵及其發展衍變的歷史脈絡,對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文化無疑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民本思想的歷史淵源
先秦 文獻 中提到“民”的地方很多。盡管學者迄今對“民”早先的身份地位尚有不同理解,但有一點是共同的,即“民”在先秦時代是城邦國家的被統治階級,也是當時社會的主要勞動者。“民惟邦本,本固邦寧”見于傳世偽《古文尚書·五子之歌》。我們雖然無法判斷《五子之歌》已佚原文是否存在“民惟邦本,本固邦寧”這句話,但根據可靠的先秦文獻,完全可以認為民本思想在商周時代已見端倪。
賈誼《新書》和董仲舒《春秋繁露》等書釋“民”為“盲”、“瞑”、“懵懵無知”,意為沒有文化和愚昧,這種含有輕蔑意思的訓詁不能說完全沒有根據,但它是否是“民”字所以得聲取義之由,還是大可懷疑的。因為在先秦文獻中,我們可以看到對于“民”的另一種敘述。《尚書·盤庚》:“朕及篤敬,恭錄民命,用永地于新邑。”同書《泰誓》:“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左傳》桓公六年:“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可見在先秦時代,在統治階級心目中,“民”是很受尊重的。當然,這并不意味著可以把“民”提升到統治階級的行列。
在國家尚未產生之前的原始社會,包括氏族和部落首領在內,每個人都是氏族和部落的成員,他們的身份是平等的。進入文明社會以后,有了國家,有了階級,也有了君主、貴族、平民和奴隸之別,但是氏族制度的古老傳統并沒有迅速消亡。一般的氏族和部落成員雖然變為君主和貴族所治理的“民”,但先輩所曾擁有的尊嚴和榮譽還遺留在他們的記憶中。正是氏族制度的這種古老傳統,成為文明社會“民惟邦本”的思想淵源。
“民惟邦本”的另一層意思,是承認“民”是社會和國家物質財富的主要創造者;如果離開了他們,國計民生都無從談起。《國語·周語》說,周宣王即位之后,不籍千畝,虢文公曰:“不可。夫民之大事在農,上帝之粢盛于是乎出,民之蕃蔗于是乎生,事之供給于是乎在,和協輯睦于是乎興,財用蓄殖于是乎始。”天子帶領群臣和庶民籍田,表示重視 農業生產和與民共勞,“若是,乃能媚于神而和于民矣。”
“民惟邦本”的觀念在早期國家的一個顯著體現,就是原始民主的傳統在城邦政治生活中還起著重要作用。《尚書·洪范》說周武王問政于箕子,箕子建議他除了“謀及卿士”、“謀及卜筮”外,還要“謀及庶人”。《周禮·秋官·小司寇》職文說:“掌朝外之政,以致萬民而詢焉。一曰詢國危,二曰詢國遷,三曰詢立君。”王國維在《殷周制度論》中指出:“《尚書》言治之意者,則惟言庶民。《康誥》以下九篇,周之經綸天下之道胥在焉。”《國語·周語》說,厲王暴虐,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厲王把有怨言的民眾都加以殺害,召公說:“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厲王不聽,終于引起國人暴動,把厲王趕跑。這個例子說明,民眾在不堪忍受統治者的殘酷壓迫時,會像沖破堤防的洪水一樣,使統治者遭受滅頂之災。
春秋時代,王室衰微,諸侯爭霸。各國的公室和卿大夫之間,以及卿大夫互相之間,經常發生爭奪權位和財富的斗爭。在這些斗爭中,民眾的向背起著重要的作用。《左傳》昭公三年說,齊國的田桓子把糧食貸給民眾,用大斗借出,小斗收進,民眾十分感激,“歸之如流水”,齊國的政權終于落入陳氏(即田氏)手中。晉國的公室腐敗,“庶民罷敝而宮室滋侈,道?相望而女福溢尤。民聞公命,如逃寇讎”,晉國的政權于是也被六卿所把持。魯昭公被季孫氏驅逐出國。趙簡子問史墨,為什么“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諸侯與之,君死于外,而莫之或罪也。”史墨說:“魯君世從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雖死于外,其誰矜之?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左傳》昭公三十年)國君失德,置民于不顧,就難免為民所棄。所以《孟子·盡心》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其實孟子所說的“民”、“社稷”和“君”的關系,乃是早期國家形成時“民為邦本”的政治文化概念,到了戰國時代已經成為歷史的陳跡了。 “二律背反”:民本理念與封建專制主義的 政治 生態
秦漢以后,二千多年封建 社會 并沒有把民本思想排除在官方意識之外。不僅一些儒學思想家、政論家經常宣揚民本思想,不少皇帝也公開承認“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的理念。這是因為,稍微明智一些的封建統治者都深知人民在國家 經濟 生活和政治生活中有著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而都要把自己打扮成民眾的保護者。如果他們公開否定民本思想,就等于拋棄自己的子民,也就會毀壞統治的合法地位。假托記錄孔子言行的《孔子家語·五儀》說:“夫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所以載舟,亦所以覆舟。” 歷史 實際也確實如此。盡管專制主義皇權對民眾可以予取予求,殘酷剝削和壓迫,但是一旦民眾奮起反抗,任何煊赫的王朝都可能頃刻瓦解。 中國 歷史上農民戰爭的次數之多和規模之大,足以使許多封建統治者引為警戒。這一點,唐太宗 體會最為深刻。他曾經對大臣說:“為君之道,必須先存百姓,若損百姓以奉其身,猶割股以啖腹,腹飽而身斃。”又說:“可愛非君,可畏非民。天子者,有道則人推而為主,無道則人棄而不用,誠可畏也。”(《貞觀政要·君道、政體》)封建統治者把民眾視為邦國之本,把自己和民眾的關系比喻為舟和水的關系,希望民眾能夠安居樂業,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之間能夠和睦相處,這并不是一種虛偽的道德說教,而是基于期望封建國家長治久安的政治需要。但封建的經濟基礎和上層 建筑都是以階級剝削為前提,民本思想與這種剝削制度有著天然的矛盾,這就決定了民本思想必然由于“二律背反”而受到種種限制,并且最終變成一種根本無法實現的政治空話。二千多年中國封建社會的政治生態,實際上是對民本思想的無情嘲弄和踐踏。
農業是中國古代最重要的生產部門。以一家一戶為一個生產單位并以農業和家庭手 工業 相結合為特色的小農經濟,是封建生產方式的廣闊基礎。封建社會民本思想的核心,可以說就是要保護小農經濟這個廣闊基礎。春秋戰國以前,土地屬于以血緣或地緣為紐帶的共同體所有,農民家庭需要定期“換土易居”,當時并不存在農民喪失土地的 問題 。但隨著私有制因素的增長,這種以“井田制”為特征的共同體土地所有制逐漸瓦解。戰國時期各國變法,加速了土地私有化的進程。自耕農的小土地所有制雖然獲得了廣泛 發展 ,但由于其固有的弱點,經不起天災人禍的摧殘,自秦漢以后很快出現了“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的局面。喪失土地的農民不是成為地主豪強的勞動力,就是外出逃荒成為流民。自耕農數量的減少不僅使得封建國家征發賦稅徭役的源泉日趨枯竭,而且大規模的流民浪潮還往往會引發嚴重的社會危機,威脅封建國家的統治。因此,歷代王朝都要想方設法維護小農經濟,減少國家版籍上農民戶口的流失,因而勸課農桑就成為封建國家的一項重要經濟職能。西漢渤海太守龔遂,“勸民務農桑,令口種一樹榆、百本薤、五十本蔥、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雞”;東漢桂陽太守茨充“教民種植桑柘麻?之屬,勸令養蠶織履,民得利益焉”,就是地方官吏勸課農桑的典型(《漢書》與《后漢書》《循吏傳》)。對無地少地的農民,封建國家還實行“授田”、“假田”、“賦田”以及移民實邊等政策措施,把國有土地分配給他們耕種。在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和戰亂之后,往往出現大量的無主荒地,這就為封建國家調整土地關系創造了有利條件。北魏孝文帝太和年間,為了解決“地有遺利,民無余財,或爭畝畔以亡身,或因饑謹以棄業”(《魏書·高祖紀》)的嚴重社會問題,下令推行均田制。從北魏經北齊、北周至隋唐,均田制基本上一直沿襲下來,只是授田的標準和實施的情況有所變化。安史之亂后,由于土地私有制進一步發展,封建國家手中已無多余土地可供分配,均田制終于宣告廢弛。明末清初的幾十年戰亂,使全國各地又出現了大量荒蕪的田土。康熙帝下令禁止滿族王公貴族圈地之后,鼓勵農民墾荒,“永準為業”。與此同時又實行“更名田”,把明朝藩王散在各地的田產交給原來承佃的農民耕種,“改入民名”,使自耕農的人數得以大幅度增加。
促使農民破產流亡的主要原因是頻繁的 自然 災害、繁重的封建賦稅徭役和地主階級的土地兼并。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后,忽視飽經戰亂的人民迫切要求休養生息的愿望,“內興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賦,發閭左之戍”,造成“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績不足衣服”,以至“海內愁怨,遂用潰畔”的后果(《漢書·食貨志》)。賈誼在《過秦論》中,曾以秦亡的歷史教訓,指出“牧民之道,務在安之而已”。漢初崇尚黃老“無為”的學說,輕徭薄賦,減省刑罰,使殘破的社會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自漢迄清,歷代賦役制度屢有變化,但大體上可以看出,所謂“盛世”和“亂世”的一個重要區別,就是當封建國家的賦稅徭役稍有節制時,廣大農民就有一個比較安定和寬松的 環境從事生產,全家老小得以糊口;而當封建國家的賦稅徭役異常繁重時,農民不僅饑寒交迫,還不得不賣田宅鬻子孫,四處流亡。一般說來,對于制度內的賦稅徭役,農民尚能勉強忍受。但封建統治階級并不會滿足于這種制度內的剝削。一些無道昏君和貪官污吏往往不顧農民死活,在定制之外肆意橫征暴斂,從而把農民驅向破產和死亡的深淵。隋朝初建時,賦役較輕,農民在籍戶口數量增多,但隋煬帝即位后,窮奢極侈,又多次對高麗用兵,農民賦役負擔空前加重,以至許多地區耕稼失時,田疇多荒,“天下死于役而家傷于財”(《隋書·食貨志》)。清初整頓賦役,康熙詔令“滋生人丁永不加賦”,雍正推行“攤丁入畝”,對明末以來備受摧殘的小農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由于吏治腐敗,農民的負擔仍然很重。雍正為了遏制官吏對農民的非法盤剝,對官吏實行發放“養廉銀”制度。但在封建制度下,提高俸祿并不能杜絕官吏的貪污。許多官吏在領取“養廉銀”之后,照樣對農民“橫派濫征”,以飽私囊。
反對地主豪強對農民的土地兼并,是封建社會民本思想的一個重要 內容 。但這并不意味著持這種主張的士大夫反對封建的剝削制度。它實際上只是封建統治階級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存在矛盾的一種反映。晁錯說,商人地主“亡農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 交通 王侯,力過吏勢,以利相傾”,“此商人所以兼并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董仲舒則主張“限民名田,以澹不足”,指責地主豪強“顓川澤之利,管山林之饒,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漢書·食貨志》)他們都是從封建國家整體和長遠的利益出發而反對地主兼并農民的。東漢末年,士大夫中有人主張恢復井田制,“限夫田以斷兼并”(仲長統:《昌言·損益》)。但即使是這種“限田”的主張,其實也根本無法付諸實現。西漢末年封建國家曾一度頒布限制諸侯王、列侯和吏民名田的方案,結果就因為遭到朝中權貴的反對而束之高閣。 民本思想在近代 中國 的演變和 政治 實踐
民本思想在封建 社會 “二律背反”的條件下沒有能夠實現維護小農 經濟 的目的,但它對于中國 歷史 的 發展 卻產生了一定的積極作用。“民惟邦本”這個思想命題在近代中國被注入了新的 理論 內容 ,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重要思想武器。
傳統的民本思想是在承認專制君主權威至上的前提下,來觀照“民”之為“邦本”的。這種內在矛盾是注定它無法實現其政治理念的根本癥結。但是,“民惟邦本”的思想既然成為歷代士大夫精英的政治信條,它不但哺育了一批關心人民疾苦的思想家、 文學家和政治家,而且隨著封建制度的衰落腐朽,它必然會促使其中一些人利用民本思想來反對皇權至上的專制主義統治。早在明末清初,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中就猛烈抨擊封建君主“屠毒天下之肝腦,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產業”,“然則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他還批評君主專制制度下的臣僚所以“不得不講治之牧之之術”,只是因為“四方之勞擾,民生之憔悴,足以危吾君也”。黃宗羲對封建專制制度的這種批判,已經觸及了傳統民本思想的要害,透露了近代民主啟蒙的氣息。梁啟超曾談到,《明夷待訪錄》對他那一代青年產生了深刻的 影響 。
鴉片戰爭以后,西方近代社會政治學說傳入中國,對傳統民本思想向近代化的演變起了催生作用。主張君主立憲的資產階級改良派在宣傳西方資產階級的“民權”思想時,巧妙地援引了傳統民本思想作為變法的理論依據。康有為在給光緒帝的奏折中,就引《洪范》、《孟子》、《周禮》的有關記載,證明自己主張“君民同體”,符合“先王之治天下,與民共之”的古訓。這種比附雖然牽強甚至荒誕,但認為“君民同體”,主張“君民同治”,這與傳統民本思想把君與民比喻成舟與水的關系,顯然是有區別的。嚴復和譚嗣同在這個 問題 上走得更遠。嚴復在《辟韓》中把君主和臣民的關系看作是歷史早期階段社會分工的一種需要:“君也臣也刑也兵也,皆緣衛民之事而后有也。”“斯民也,固斯天下之真主也”;“秦以來之為君,正所謂大盜竊國者耳。”譚嗣同在《仁學》中說:“生民之初,本無所謂君臣,則皆民也。民不能相治,亦不暇治,于是共舉一民為君。……夫曰共舉之,則因有民而后有君,君末也,民本也。……夫曰共舉之,則且必可共廢之。”認為君臣皆因“衛民”的需要而設,民才是“天下之真主”,“君末也,民本也”,民可舉君,也可廢君。這些觀點已經帶有濃厚的近代民主色彩,可以說是突破傳統民本思想內涵的一大進步。
資產階級改良派承認人民是國家之“真主”,但又主張君主立憲,反對民主共和,這在理論上顯然是有矛盾的。他們對此的解釋是因為中國的國民素質太差,由專制而達共和需要經過立憲這一階段。康有為說:“欲速變法以救危亡,非先得圣主當陽不為功;欲定良法而保長久,非改為立憲民權不為治。”(《康有為政論集》卷上)梁啟超則宣稱:“共和的國民 心理,必非久慣專制之民能以一二十年之歲月而善成”,“今日中國國民未有可以為共和國民之資格”(《飲冰室文集》第二冊)。這就暴露了他們主張民權的不徹底性和虛偽性。
辛亥革命前后,資產階級革命派和改良派在要民主共和還是要君主立憲問題上展開了激烈的論戰。孫中山明確指出:“中國數千年來都是專制政體,不是平等自由的國民所堪接受的”;“我們定要由平民革命,建國民政府,這不止是我們革命之目的,并且是我們革命的時候所萬不可少的”。他指出改良派誣蔑中國國民不夠資格實行共和這種謬論,“是將自己連檀香山的土民、南美的黑奴都看作不如了”(《孫中山全集》第一卷)。但由于中國資產階級先天的軟弱性,革命派陣營對于如何伸張民權的思想認識是比較混亂的。如章太炎因為看到西方資產階級的代議制民主政治容易被少數政客豪富所把持,竟然提出:“與效立憲而使民有貴族黎庶之分,不如王者一人秉權于上,規模廓落,則苛察不遍行,民猶得紓其死。”(《代議然否論》)
資產階級改良派和革命派對于如何實現“民權”雖然主張不同,但他們有一點是相同的,就是不了解人民群眾才是歷史的真正創造者,不相信人民群眾才有當家作主的能力。只有馬克思主義傳入中國以后,中國共產黨人才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解決了這個問題。李大釗在建黨初期撰寫的《平民主義》一文中說:“‘平民主義’是democracy譯語,有譯為‘民本主義’的,有譯為‘民主主義’的,……純正的‘平民主義’,就是把政治上、經濟上、社會上一切特權階級,完全打破;使人民全體,都是為社會國家作有益的 工作的人;不須用政治機關以統治人身,政治機關只是為全體人民屬于全體人民而由全體人民執行的事務 管理的工具。”毛澤東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 報告》中以極大的熱情歌頌了農民革命運動的興起,“其勢如暴風驟雨,迅猛異常,無論什么大的力量都將壓抑不住。他們將沖決一切束縛他們的羅網,朝著解放的路上迅跑”。在《新民主主義的憲政》和《論聯合政府》等一系列論著中,毛澤東多次強調:“中國的事情是一定要由中國的大多數人做主”,“共產黨人的一切言論行動,必須以合乎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最大利益,為最廣大人民群眾所擁護為最高標準”。毛澤東還指出:“中國一切政黨的政策及其實踐在中國人民中所表現的作用的好壞、大小,歸根到底,看它對于中國人民的生產力的發展是否有幫助及其幫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縛生產力的,還是解放生產力的。”
思想 文化演進的歷史表明,人類社會所創造的一切有價值的思想文化遺產,在傳承過程中會被揚棄而不會完全消失。中國共產黨是一個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文化,需要我們以馬克思主義理論為指導,對古代和近代的民本思想加以批判地繼承,吸取治國安邦的歷史 經驗教訓。“以民為本”的思想,將在社會主義中國真正煥發出其歷史的光輝。
看了“中國古代歷史論文”